上個月在華盛頓舉行的聯邦通信律師協會TCPA 研討會上,來自聯邦通信委員會(FCC) 和私人執業機構的小組成員對華盛頓巡迴法院何時在FCC 2015 年7 月聲明性裁決的上訴中發布備受期待的裁決表示不確定。原來那一天就是今天。這項裁決非常值得等待。
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的裁決維持了
撤銷同意的方法(允許透過任何合理方式撤銷)和醫療保健豁免的範圍,但它擱置了FCC 對「自動電話撥號系統」(ATDS) 的廣泛定義及其站不住腳的定義。
ATDS:請願者對 ATDS 定義的解釋總
體上佔了上風,法院擱置了 2015 年命令的這一部分,該部分認為“容量”一詞不是指設備當前的當前容量,而是指其未來的潛在容量一個月甚至明年。法院同意原告的觀點,即聯邦通訊委員會的做法過於寬泛——事實上,甚至涵蓋了智慧型手機。此外,法院回顧了FCC 先前的裁決(可追溯到2003 年),該裁決「澄清」了法定定義,包括從儲存的號碼清單中撥打的設備,例如預測撥號器(同時免除了生成隨機數的要求)。
以及其他臭名昭著的聯邦通訊委員
會關於人為幹預和其他 巴西電報數據 問題的不一致聲明。法院 的結論是,聯邦通信委員會的立場如此不明確,其「對這些事項的處理」應被擱置。
重新分配的號碼:法院還發現
FCC 對重新分配的號碼的一鍵呼叫安全港是任意且反复無常的。它維持了 FCC 的解釋,即「被叫方」指的是當前用戶,但發現一通安全港違反了 FCC 原本採用的「合理信賴」標準。
法院指出,2015 年的命令允許呼叫
者依賴該號碼的慣用用戶(例如近親)的同意,而僅一次呼叫的方法與該方法不一致。法院不僅沒有劃定安全港的紅線,還擱置了委員會對重 通知廣告的主要原因是它們 新分配的號碼的整體處理。法院在這方面注意到了聯邦通訊委員會目前關於重新分配號碼資料庫的規則制定。
撤銷同意:法院在維持 2015 年命令
中允許消費者透過任何合理方式撤銷同 艾鉛 意的部分的同時,強調了 FCC 的讓步,即該裁決並未涉及指定撤銷同意方式的合約條款。這是個好消息,因為它保留了在該領域執行合約法的其他法院裁決。
FCC 可能會重新討論 ATDS 和重新分
配號碼問題,目前由 Pai 專員主持。今天的意見為該機構在這一領域的進一步規則制定提供了一些重要的指導。
鑑於 Pai 主席和 O’Rielly 委員對 2015
年命令在這些問題上提出了強烈反對,這對於尋求與消費者溝通的企業來說是一個充滿希望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