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法院在奇拉戈夫案中对《公约》域外适用的态度。回想一下《公约》第 1 条中国家管辖权概念的两个基本概念,即对一个区域的有效控制(空间管辖模式)或国家代理人对个人的权威和控制(个人管辖模式)。在奇拉戈夫案中,法院(非常正确地)决定从空间角度看待管辖权问题;争议的根本问题是,虽然申请人声称亚美尼亚对纳戈尔诺-卡拉巴赫行使了有效的总体控制,因此拥有管辖权,但亚美尼亚声称“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共和国”是一个独立 目标电话号码或电话营销数据 实体,亚美尼亚并不控制它,尽管它确实为其提供了一些支持,但没有在纳戈尔诺-卡拉巴赫驻扎任何亚美尼亚军队。
法院裁定亚美尼亚败诉
(奇拉戈夫案,第 168 段及后续段落),认定亚美尼亚确实控制了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地区。
,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其中包括加强校址安全的建议,例如雇用更多熟练的保安人员,以及制定和实施报告安全事件的标准操作程序。
2015 年委员会的调查结果似乎基本上是事实
委员会明确避免对可能违反相关法律 HomePage:必备的智能联系人应用 的行为做出法律评估和结论。这一点值得欢迎,特别是考虑到联合国发起的其他调查及其有争议的调查结果。2009 年和 2015 年,调查委员会都强调了近东救济工程处学校的基本受保护地位,援引了联合国房舍不可侵犯的规定。根据1946 年《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中规定的这项规定,联合国房舍和车辆作为联合国使用的“财产和资产”,不得被侵犯、搜查或征用。不可侵犯性旨在保护联合国组织免受对其职能的不当干涉。这一特权既包括不得进入此类设施或车辆的义务,也包括东道国可能采取的保护它们的积极义务。从本质上讲,进入此类设施的许可绝非 印度号码 默示许可,除非与东道国达成协议或与当地安保公司签订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必须明确给予。在国家紧急情况下,东道国当局可能会在未事先获得联合国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这些场所。这种进入必须基于诚信、合作和沟通的原则。
联合国调查委员会重申,近东救济工程处每天两次向以色列有关当局通报其房地的状况及其作为紧急避难所的使用情况。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向巴勒斯坦方面的有关当局发出了同样的通知。这种通知可能会减轻甚至防止设施被武装团体侵入并用于储存武器或发动袭击的情况。这种侵入行为以及武装分子使用近东救济工程处学校的行为可能被视为违反此类房地的不可侵犯性。当房地的不可侵犯性因冲突一方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另一方仍然必须尊重它。